記者9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瞭解到,韓國大熊株式會社生產的註射用頭孢美唑鈉當鋪由於未接受我國監管部門的現場檢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口岸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停止這一產品的進口。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加強進口支票貼現藥品管理,總局按年度計劃擬對部分進口產品生產現場進行檢查,其中包括韓國大熊株式會社註射用頭孢美唑鈉的生產現場檢查。但該企業未按預定計劃接受檢查。總局決定,在對韓國大熊株式會社的註射用頭孢美唑鈉進行現場檢查並確認符合中國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GMP)要求前,停止進口韓國大熊株式會社生產的註射用頭孢美唑鈉產品。新華社  (原標題:韓一註射用頭孢美唑鈉 因未接受檢查被叫停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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