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通訊員鄔宗喜 宋文萍報道)6月10日,新疆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經過調查取證,查處一起套用他人機動車號牌違章40次的違法行政案件,違法駕駛員陳某被依法予以奉3000元和記12分的行政處番並補交40次違章奉6500元。
  經查,違法駕駛員陳某,29歲,河南臨穎縣人,奎屯市個體工商戶。今年3月,為了自己行車方便和逃避違章處番陳某將他人報廢的機動車號牌套用在自己的轎車上,然後他駕駛套牌轎車來往於奎屯、烏蘇和獨山子等地。截止6月10日,陳某駕駛的套牌轎車被電子監控抓拍不按規定行車、停車、超速和闖紅燈等違章40次。
  6月10日夜晚,陳某駕駛套牌轎車行駛到奎屯市團結南街時,被巡邏夜查的交警查獲。面對車輛信息比對查驗結果和民警的詢問,陳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套用他人機動車號牌、屢次違章的違法事實。
  目前,依據《交通道路安全法》規定,奎屯市交警依法對陳某的套牌違法行為予以奉3000元和記12分的行政處番並補交40次違章奉6500元。與此同時,陳某的轎車被暫扣、套用的機動車號牌被收繳。  (原標題:奎屯:男子套牌違章40次被記12分罰款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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