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12日消息(記者孫瑩 通訊員劉忠偉 李智濤)今天,北京二中院對受理的司法部燕城監獄報送的43件減刑案件進行了公示,這在北京市法院尚屬首次。
  此次公佈的43件減刑案件共涉及服刑罪犯43人,涵蓋盜竊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詐騙罪、強姦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等十一個罪名。其中還包括原國家級足球裁判陸俊減刑案。按照法律規定,刑罰執行機關依據監獄相關管理規定,在服刑人員服刑改造期間獲得足夠積分後可提請法院減刑。法院將在受理五日內嚴格審查並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未收到對服刑人員異議,法院將依法審理是否減刑。
  按照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的要求,人民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在立案後五日內將執行機關報請減刑、假釋的建議書等材料依法向社會公示。北京二中院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緊密部署,多方協調,積極落實最高院的規定,於2014年6月12日對司法部燕城監獄報送的43件減刑案件進行了公示。
  新聞背景
  陸俊是亞足聯裁委會六大委員之一,19歲便開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為國際級裁判員,在中國頂級足球賽事中擔任主裁場次超過200場,並當選為甲A聯賽10年最佳裁判,兩度當選亞足聯頒發的年度最佳裁判,是中國足壇首位在世界杯和奧運會決賽階段執罰的裁判,2005年初正式宣佈掛哨。2011年3月30日陸俊被曝在2003年中超聯賽中收受35萬賄金,幫助申花贏得冠軍。2011年12月,陸俊案開庭,陸俊在庭上供認其接受了81萬元的受賄。2012年2月16日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前足球裁判陸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  (原標題:北京二中院對陸俊減刑案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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